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每年7月开始,到月底结束。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贷款基准利率。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现,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助学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大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生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我解释了家庭的经济困难;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