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税率适用范围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09-20 07:32:59

增值税1%的税率适用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前按3%的税率征收的应税项目。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低迷,政府推出了增值税优惠内容,以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压力,鼓励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因此,税率为1%的增值税项目。

详细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13号公告,为更好地支持个体工商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鼓励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决定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过去按3%税率缴纳的应税销售收入在此期间免征;过去按3%税率预缴的增值税项目在此期间暂停预缴。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过去按3%税率缴纳的应税销售收入,在此期间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过去按3%税率预缴的增值税项目,在此期间按1%税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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