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
1.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成套住房、建房、重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2、贷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人中只有一人符合贷款金额计算条件的,新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成套住房、建设住房、改造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3.贷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成套住房,总住房价格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可计入总住房价格的80%。
公积金存款是长期的。一旦制度建立,除退休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定的其他情况外,不得中断。中断的,需要连续存款6个月才能有资格贷款。补缴需与公司协商。协商成功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单》及单位提供的补缴说明,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
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如下:
1.如果贷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首付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2.贷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取消贷款利率1.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按1倍计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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