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年后查不到了吗(朋友问2020年申请执行对方上了失信名单怎么2年后查询不到了)
回答这个问题,要知道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和截止时间!
首先,什么情况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202条。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发实〔2017〕7号)第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依法给予信用惩戒:
(一)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伪造证据,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其次,失信名单的截止和取消呢?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203条。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发实〔2017〕7号)第二条。
被执行人有上述规范第二百零二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或者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
被失信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后补充一点,就是规范采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注意,失信名单强调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即“有钱不还”。纳入失信名单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严禁随意纳入。
所以两年后,案件执行人不在失信名单上是很正常的。
相关问答:失信黑名单会自动解除吗
法律分析:失信黑名单不会自动解除。只要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永远不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