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商转公需要什么条件?
房贷商转公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正常缴纳;
2、贷款转让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确认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并向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一旦银行同意,下一项业务可以处理;
4.申请人应确保原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超过1年(含),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人转公时,确保购买的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以前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业转让公共贷款金额应当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原商业购房贷款余额内受理。商业转让公共贷款利率按当地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利率执行。
借款人申请公共贷款前,应提前与原贷款银行协商,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通过公共贷款偿还原商业抵押贷款,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明确客户名称、证书号、金额、房屋地址、内部收款名称、账户、银行等)。
申请人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信息: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不少于6个月个人工资收入银行流水单原件;
4.商业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确认书》和《商业抵押还款计划》;
5、申请人(或配偶)购买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抵押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或配偶)已取得购买房屋的《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籍、工作、购房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