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借款诈骗信息(闪电借款外访是真的吗)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不断被泄露,一些所谓的“信用风险”公司在未经信息主体授权的情况下,非法接收P2P网贷平台的债务。但这家公司所收债务的渠道流程并不清晰,存在“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
今天下午15:51,一位当事人在安徽省阜阳市接到一个号码为(178 * * * 5613)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拒绝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甚至在整个通话过程中,对方根本没有遵守催收公约的相关规定。最主要的是,当当事人要求对方提供获取其个人信息的过程和方法时,对方不仅拒绝提供,甚至在核实身份信息时,对方也根本不让核实,所以知名媒体人徐良认为,没有身份信息就足以证明采集的合法性,因为如果是合法的采集公司那么他们就不会害怕当事人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因为毕竟是合法经营,但是拒绝提供相关身份信息核实的“身份不明”的人,在整个采集过程中,根本没有职业素养,也没有做人的基本素质。 这样的人和这样的收藏。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主要原因是公司无法提供其债务收据的合法性,且对方通过当事人的电话录音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在当事人注册手机号码联系方式不对的情况下,可以在未经信息主体授权的情况下获取当事人的其他信息。但从法律角度来说,非法获取500条公民个人信息,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负刑事责任。
至关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什么?实际上,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属于严重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个罪名因为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规定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中,我们认为公司的行为符合以购买等方式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行为。当然,作为中国的合法公民,此类案件当然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调查,但该公司拒绝提供其合法委托,恰恰证明了该公司存在此类行为。
因此,我们多次要求相关资产公司或催收公司提供其债务交易的过程以及债务信息交易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但这些所谓的资产公司或催收公司不仅不提供相关信息,还一次次回避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