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医保办(12333可以激活社保卡吗)
交县人社局关于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涉及商业
一个
单位招生登记,人员增减业务处理
社会保险首次登记,新登记单位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chuz.ahzwfw.gov.cn/)滁州分中心“企业开通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已参保登记并开通网报的单位,办理网上人员增减。
2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接续业务办理
已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扣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全椒县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为准。请确保个人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未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扣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20年6月底前或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到营业厅办理补充费业务。因疫情防控导致被保险人缴费业务延迟,当事人社保权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的办理
请选择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分中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QQ工作组(群号344597948)等网络渠道办理。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可以供应必要的纸质物资。
四
保险凭证和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的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需要出具保险凭证或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原则上在网上办理或电话沟通后,实行网上业务的电子数据传输。疫情解除或享受社保待遇后,进行相关业务审计和内部审计。
0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业务
2020年2月至疫情结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迟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审批时间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为准,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发放。为防止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委托电话办理养老保险的代扣代缴。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欠费,允许补办逾期手续,多缴的养老保险金全额退还。
06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相关待遇的业务处理
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前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单位或家属可电话告知或传输相关电子材料至我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疫情结束后按相关规定支付丧葬抚恤金。遗属补助费从死亡后的次月起由社保基金支付。
七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业务的办理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不受时间限制。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确实需要当场办理的业务,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到营业厅办理。
八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
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可告知或传输电子材料至我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及时变更。
1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正常参保人根据确定的缴费档次,登录安徽农金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即可找到“转账”模块,可在家通过网上转账预存保费。
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可通过万事通或支付宝注册,进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保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在线变更缴费档次等基本信息。
一个
郊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0550-5039530;0550-5035322。
2
全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50-5188010。
三
养老金股票
0550-5036116。
四
郊县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50-5039532。
五
工伤保险结算窗口
0550-5017035。
六
社会保障卡窗口
0550-5017035。
七
全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50-5012836。
八
全椒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50-5039200。
三个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办理、电话沟通、委托等方式。
理的业务中必需的纸质材料,请您在待遇享受时或疫情解除后,及时送达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备案。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前往业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请您主动佩戴口罩,采取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官方辟谣!有关全椒的这些疫情谣言别再传了!
主办单位/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