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多支付1600元女子拒还(借出去30万要不回来)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14 21:30:00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银行工作人员都受过专业培训,不太可能出错。但事实上,银行工作人员很难出错。

经了解,法院认为客户是不当得利,既然是不当得利,客户就应该向银行返还18万元。同时,法院还要求涉案储户承担起诉费用。但客户不同意法院一审判决,他承认自己是不当得利。

但客户也表示,四年过去了,超过了民事诉讼的三年有效期。结果在二审判决中,法院宣告涉案储户胜诉,无需向银行返还18万元。银行肯定不服,要求法院再审,最终被法院驳回。

无独有偶,就在几年前,浙江慈溪也有一位女储户。提取22400元现金时,银行工作人员错给了24000元。女储户离开柜台后,银行立即发现问题,并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方说不同意退。

所以双方只能对簿公堂。这次因为女储户还没过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法院判决银行胜诉,要求女储户将不当得利返还给银行。以上事件已经表明,即使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误多给了储户一些钱,只要民事诉讼期内,银行肯定能把多出来的钱拿回来。

但也有网友提出,银行柜台上有写着“当面清点,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标识。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少给了钱,储户一时没察觉,离开柜台后银行就不用负责了怎么办?如果银行多给钱追回,银行柜台少给钱,就不负责离开柜台。这合理吗?

事实上,银行柜台上有“当面清点,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识,并不代表现金离柜后银行就真的不再负责。有两个主要原因:

首先,银行希望储户养成取款时当面清点现金的好习惯。如果储户发现金额过多或过少,可以立即向银行询问,这样双方都省去了很多麻烦。如果储户取款后发现钱少了,银行就要花很多精力去调查,工作量太大。

另一种是,储户去银行柜台取现,纸币没有当面清点(或者点钞机清点),直接离开银行去办业务。没多久储户就回来反映,之前从银行提取的现金金额不对,或者里面有几张假钞。

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也说不清楚。是银行有问题,还是储户手里的钱离开银行后被转走了?所以银行为了省事,希望储户取现时当面核对金额,而不是储户的钱离开柜台后,银行就不再负责。如果银行真的发现少给客户钱,会马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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