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 闪电贷 征信(招商银行闪电贷上征信吗)
11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两份一审判决书,指出利用招商银行“闪电贷”征信系统的管理漏洞,多人因诈骗被判刑,涉及骗贷金额400余万元。
招商银行官网介绍,“闪贷”是招商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个人网贷业务,用于借款人经营主体的营运资金周转或借款人的综合消费,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10月以来,被告人石某玉、英、(另案处理)等人利用招商银行“闪电贷”征信系统管理漏洞,通过编造客户职业等信息、伪造支付宝等方式提供虚假社保证明,通过中介为全国20名贷款人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及其支行申请“闪电贷”,共计骗取贷款人民币415元。
其中,被告人石某玉伙同、应、林及找到客户的各级中介,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手段,从骗取的贷款金额中分走赃款。石某玉分得6万余元,案发后石某玉返还11250元。
此外,2019年11月,被告人张某艳受王某强(另案处理)等人邀约借款,英(另案处理)等人将张某艳的身份伪造成某高校辅导员,并通过假支付宝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张某艳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办理“闪电贷”业务,骗取贷款25.9万元,其中被告人张某艳分得赃款6.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玉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责令被告人石某玉继续退赔被害单位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的财产损失;张家雁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她还被判令连带偿还被害单位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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