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卡流水达到多少犯法(银行卡流水一千多万,被警察调查)
披着“轻松”“快钱”的糖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离普通人并不遥远。
今年7月,常熟市民徐老师向警方报警称,家中突然接到一个未知号码的电话。对方声称快递丢了,现在要理赔。徐老师信以为真,加了对方的微信后,在对方“热情耐心”的服务下,一步步踏入对方设下的陷阱。
徐老师为了证明自己的信用,把从自己账户借的8500元和借款汇到了对方指定账户。对方承诺一天之内把8500元和理赔款还给徐老师,但是理赔款没等来,却快递过来了。徐老师联系不上对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一个涉案银行卡账户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个账户已经出现在徐老师汇款的资金流转链中。其户籍在陈某,住所在常熟。乍一看,这个陈某没有明显的异常,只是一个普通人。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个账户并不是一个闲置账户,而是陈某本人使用的。
这一发现引起了警方的警惕。目前在陈某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应该不会很高。然而,账户中的银行卡流水却高达数千万元。这是“隐形富豪”还是别的什么?侦查员立即循迹追踪,深挖线索后发现,这很可能是一个多人共同参与的“团伙信”团伙。
由于只有通过转账等操作才能实施犯罪,几个嫌疑人一般不会聚集在一起进行操作。但通过对嫌疑人日常活动的分析,两者联系紧密。为了避免嫌疑人之间的信息泄露,需要同时抓捕。
民警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8月26日,民警兵分三路,在三处公寓内将、王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手机5部、银行卡37张。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林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说,她是在酒吧喝酒时认识林的。今年年初,林给打电话,让他办几张银行卡,把钱转到他的网络赌博平台上。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林答应每月每张卡付给他1500元。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立即同意了。
的丈夫王在听妻子提起这笔“生意”后,虽然明知这种赚钱方式是非法的,但他不仅参与其中,还办了几张新的银行卡“扩大生产”。为了增加收入,陈某以各种理由让母亲办理了几张新的银行卡。我妈虽然觉得不对劲,但事后并没有阻止。没想到这么浑浑噩噩地被拉下了水。
很快,目前的银行卡已经无法应付大量的资金流转。考虑到“肥水不流外人田”,陈某将这笔“好买卖”推荐给朋友邵某,每张卡抽成500元。他们将卖给林几家银行的银行卡打包,连同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二手手机一起寄到外地,寄给林。
至等人被警方抓获时,一家共获利约3万元,邵获利约4000元,但其银行卡账户已高达1.1亿元。目前,林、等。均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以为我只是卖了一张卡或者转了一个账户,只需要付出一点点“成本”就可以获得收益。事实上,我付出的远不止这些。警方提醒,银行卡、电话卡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严禁出借、出租、买卖和买卖。否则可能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事实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受到法律制裁。
除了法律惩罚,相关人员还可能面临其他惩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公安机关认定的相关组织者,以及伪造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柜台业务和支付账户一切业务,不得为其新开账户。惩戒期满后,新开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查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转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因此,用户可能面临信用惩戒、业务限制、严格账户管理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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