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达到多少算是高利贷(高利贷最高合法利率)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的修改意见。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为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拆借和还本付息为主要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新闻发布会的材料,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民间借贷司法保护的上限调整为一年期利率的4倍,参考央行LPR的报价为16%左右。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以每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LPR)报价的4倍为基准确定,取代原《规定》“两线三区以24%、36%为基准”的规定。
因此,以2020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3.85%的报价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明显低于过去的24%和36%。
此前,一直有公众声音认为24%国家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过高。王奥了解到,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许多借款人表示,他们终于可以负担得起P2P网贷平台和银行信用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债务人表示,虽然15.4%的利率是浮动利率,但对于很多无力偿还的债务人来说,高利率足以偿还债务,甚至一些无力履行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也可以提高希望,看到未来。
长期以来,司法保护利率的上限一直是各界人士讨论民间借贷问题时争论的焦点。修改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利率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王奥采访了两名律师。
李嘉红: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李嘉红律师: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24%的上限过高,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无法承受如此高的融资成本,呼吁大幅降低。此外,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因此,有必要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响应国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宏观政策。这种调整也将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
李嘉红律师表示,民间借贷作为国家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以其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融资快捷,满足了社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一些空白,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要素,其司法保护上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家干预的重要便利。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其发展动力和活力,有利于在疫情中恢复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从长远来看,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修改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利率,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我国《民法通则》第680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借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出借人通过各种手段增加融资成本,甚至放高利贷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如果约定利率过高,不仅会导致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还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这就是设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意义所在。超过美国国家银行发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LPR)四倍的私人借贷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我们通常理解的是合同意思自治,所以认为只要双方约定利益,不超过违反法律保护的,就有效。然而,民间借贷利息的大幅调整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大大降低了非法借贷的风头,也更加有效地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平衡了双方的利益。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意义重大。
“在以往办理的司法实践中,当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时,高额利息会导致巨额利息的出现,甚至超过本金。因此,当债务人无法偿还高额利息时,就会陷入困境,甚至被列入黑名单,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此次大幅调整更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和民间借贷的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必然会逐步下降,实践中的民间借贷综合利率也确实下降到了远低于24%、36%的水平。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市场整体利率下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公平交易。
相关问答:
相关问答:借款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限行的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确认的。分为月利息2%,月利息36%两档。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变革。
2015年9月之前,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我们使用的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高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5年9月1日施行,1991年的司法解释被废止。我们现行使用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就是2015年9月1日正式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现行的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以下几个原则。
1、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起诉要求支付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在借款到期之后,逾期的时间可以要求支付6%的年资金占用利息。比如,小李借小王2万块钱,借期一个月。借条上关于利息没有任何描述。满了一个月之后,小王找小李要了两年钱都没有给。那么这个两年就可以要求按照6%的资金占用来支付利息。
2、法律支持的利息上限是年利息24%,也就是月利息2%。
3、年利息36%是法律设置的利息红线。
三、24%和36%的理解。
举个例子。3月1日小王借小李10万块钱,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为年利息36%,当年的5月1号以前归还。到期之后小王无力偿还,就与小李协商每月还利息留本,即每月利息为3000元。小王在归还了10个月的3000元利息之后,实在无力偿还就停止了支付利息(次年的1月1日)。次年的11月1日小李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候从当年的元月一日起至11月1日止,11个月的利息,法院只支持2%的月利息(每月2000元),而小王已经支付了的3万元的利息,法律也不支持返还。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界将24%认为是法律的利息红线,24%~36%之间叫自然利息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