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行业助力战疫(疫情信贷支持)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17 14:11:42

继上海银保监局之后,上海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发文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月29日,上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金融局)发布《关于上海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上海地方金融机构既要立足当下,做好疫情防控,又要放眼长远,充分发挥贴近民生的产业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温度、广度和深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

003010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单位、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城市运行保障单位、从事主食和日用品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新型融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以通过展期、不还本金、延长还款期或当期、实施信用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赎回、续贷的客户,应适当暂缓催收,确保客户不会因疫情带来的不便而增加额外融资利息,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也不得盲目处理逾期贷款。

在时间安排上,企业对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额贷款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并承诺保持就业基本稳定的,本息偿还日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罚息。对于积极应对疫情的企业和个人,当地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协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除了精准发力纾困企业,《若干意见》还提出适度调整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管容忍度。比如,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适当放宽业务集中度、不良率、风险准备金率等指标的考核要求;疫情造成的延误和补偿,以及合理的降费和利润分成导致的利润下降,原则上不会影响监管评级的定级。

在降费让利方面,《若干意见》要求积极与现有政策衔接,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对与疫情相关的中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担保率、典当综合率等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融资公司采取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免保证金、减免反担保、减费让利等适当优惠措施。

2022年新申请的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率为0.5%,再担保率减半。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对在抗疫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融资、发债审核费用相应降低,为抗疫企业提供上市、融资、发债服务的中介机构预审服务费相应降低。

003010提出,上海地方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企业与银行,加大科技贷款、履约贷款、高新技术贷款等担保产品的推广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特别注意为创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于在抗疫过程中对实体经济做出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若干意见》明确,可根据情况提高监管评级分值,后续扶持政策中优先考虑。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对经济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强、风险控制稳健、示范突出的地方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进行宣传和表彰。

附上海地方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一是严格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增强防控意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念和精神,严格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顾客的关怀保护,做好人员和场所管控,切实履行企业防控责任。

(2)保证日常运行。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业务连续性,采取居家办公、轮班到岗、高峰流量、应急值守等措施,确保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基本运行和客户服务。

(4)倡导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给予疫情防控人力物力支持,支援一线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弘扬社会正能量。

第二,精准发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5)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单位、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城市运行保障单位、从事主食和日用品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的新型融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以通过展期、不还本金、延长还款期或当期、实施信用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赎回、续贷的客户,应适当暂缓催收,确保客户不会因疫情带来的不便而增加额外融资利息,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也不得盲目处理逾期贷款。对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额贷款,企业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并承诺保持就业基本稳定的,本息偿还日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罚息。对于积极应对疫情的企业和个人,当地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协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六)为中小企业降费让利。积极与现有政策衔接,支持地方金融机构适当减少对与疫情相关的中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的贷款。

利率、担保费率、典当综合费率等融资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免保证金、降低或取消反担保、减费让利等优惠措施。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费率为0.5%,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对在抗疫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企业,相应减免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融资、发债审核费,对为防疫企业提供挂牌、融资、发债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应减免其预审服务费。

(七)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和便利度。鼓励和支持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东借款、同业拆借、以本公司发放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入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金融组织的合作,向依法合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提供融资支持,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的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为抗疫相关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开通优先服务通道,简化“抗疫债”等特色可转债产品发行转让程序。

(八)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组织应做好客户风险识别,区分客户实质性风险和疫情冲击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并采取差异化措施。防止利用疫情优惠政策搭便车等行为。同时要切实提升合规风控能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并做好风险的及时处置。在加大疫情金融服务力度的同时稳妥把控经营风险。

三、迎难而上,创新转型发展

(九)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坚定信心,危中见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结合上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夯实无纸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经营基础。把握疫情期间线上化需求契机,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的转型发展。

(十)加快产品和服务升级。积极对接企业与银行,加大科创贷、履约贷、高新贷等担保产品推广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尤其注重为符合上海重点产业导向的引进人才提供创业就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上海“海纳百川”,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十一)培育发展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领域及核心环节,积极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四、暖心守“沪”,共筑“战疫”防线

(十二)适度调整监管容忍度。在年度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工作中,经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核查认定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可适当放宽逾期率、不良资产率、代偿率、准备金计提、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比例等指标考核要求;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可适当放宽业务集中度、不良率、风险准备金率等指标考核要求;对确因疫情所导致的逾期、代偿,以及因合理减费让利所导致的利润下降,原则上不影响监管评级中的等次评定。

(十三)发挥自律互助优势。各地方金融组织的行业协会要做好会员自律管理服务,协同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发现和报告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和建议,支持地方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激励引导。对在抗疫过程中服务实体经济确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可视情形提高监管评级得分,并在后续有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此过程中涌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强、风控稳健、示范性突出的地方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予以宣传表扬。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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