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成都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
政策措施如下: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缴企业职工视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企业缓缴职工可以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
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缴纳。确有困难的企业要制定分期付款的计划。
(2)贷款逾期,储户受疫情影响,不予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3)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
已登记的市场租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郊区新城的房子,储户每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未登记出租房屋,全市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赁可以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