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关于按揭规定(购房贷款按揭新规)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19 18:35:33

3月4日晚间,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03010包括九个方面。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与现有支持政策相衔接,因地制宜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高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和便利性。第四点明确: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帮助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003010还明确,新城民主是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但未取得当地户籍或取得当地户籍未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目前大约有3亿人。因为新市民在各省市县区的分布很不均匀,所以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明确服务新市民的范围。

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

各银监局、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财富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数亿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向城镇转移,成为新市民。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对于平滑国家经济周期、构建发展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就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市场化运作。保险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瞄准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善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增强金融服务的平等性和便利性。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切实发挥引导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细化支持措施,解决“瓶颈”制约,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

二、明确新增市民范围,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

界定新市民的范围。新城民主是指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他们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对城市的依赖而来到城镇常住

第三,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

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地方优化承办担保贷款政策,将新市民纳入承办担保贷款范围,落实担保、贴息等政策,简化承办担保贷款流程,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商业银行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式、收入特征、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准确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少服务收费、灵活设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新市民创业融资成本。

加大对吸纳更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款的拓展,支持吸纳更多新增市民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鼓励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再贷款业务模式,立足功能定位,加大对相关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企业新市民就业情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充分发挥就业引领作用。

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水平。在新市民集中的行业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加强与工伤保险政策的衔接,开发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业务,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以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突出的新市民群体为重点,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依法合规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信托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参与保障性租赁房试点、帮助政府部门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推进。

动增加长租房源供给,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支持商业银行依法合规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助力缓解新市民住房压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市场发展。

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支持商业银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鼓励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优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务。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

五、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支持新市民更好获得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政府合作,按照《“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等政策要求,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通过地方政府补贴贷款利息等方式,依法合规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鼓励相关银行机构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

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要求,做好对新市民聚集区域托育机构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六、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医保部门合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新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提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群体中短期工、临时工较多的情况,加强保险产品创新,为新市民提供更加灵活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提供灵活、实惠、便利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品牌建设,提高新市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接受度。

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发挥渠道和科技优势,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

七、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

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加强对养老行业的支持,助力培养一批发展可持续、运营规范、市场口碑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养老。

完善新市民养老保障金融服务。配合地方政府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

八、优化基础金融服务,增强新市民获得感

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鼓励商业银行针对新市民流动性强的特点,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等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产品设计,更好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为新市民提供更多样、更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

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数据和渠道优势,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依法依规落实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等机构的资金监管要求,助力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维护新市民金融消费者权益。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工作措施落地实施

因地制宜,做好组织推动。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结合总体工作要求,加强与政府部门对接,组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地方实际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银行保险机构要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服务新市民的积极性,推动相关工作尽快落地。

加强协同,发挥政策合力。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在新市民社保缴存和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缴存和结算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以及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有效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加强银保合作,发挥保证保险等险种为吸纳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的支持作用。研究创新担保方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支持,加大增信力度。

完善配套设施,推动信息共享。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加快新市民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营造良好融资环境。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应用,综合运用新市民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等数据,优化机构内部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3月4日

相关问答:

相关问答:房贷正常多久可以批下来,要哪些条件?

第一先了解房贷需要哪些审批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这个很重要),我们老家有一些人就是别人冒用他身份证贷款,然后逾期未还,这直接就没法贷款买房了,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收入证明,还有一个就是银行流水,所以准备买房前一年请做好你的功课;

(3)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4)如果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二、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 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 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三、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四、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五、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六、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七、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第二、银行审批到底要多久

一、对于二手房来说,在银行贷款额度充足,你资料做的齐全的情况下,从申请到审批,快的一周左右,慢的话一般在半个月左右都能批下来。对于二手房如果银行额度不足或是在控制额度下,一般银行都会在月初放贷,也就是说最慢也就是一个月左右。

二、对于一手新房来说,由于开发商已经和银行签订了放贷合同,所以审批放贷都是很快的,我姐夫在地级市买房,从交首付写资料到放贷也就一周左右。他说他那批最快的也就是两天审批好,三天就放贷了,正常情况下我了解到银行审批是三到五天,放贷时间就要根据开发商的要求银行才会房贷,快的话三天也有,慢的话等一个月的也有。

所以总的来说,银行批贷时间要根据你的资料是否齐全,以及银行的额度情况,开发商的要求等等因素决定的,作为申请人就是要经常和银行经理或者房产销售联系,及时知道进度,最后耐心等待就行了。

以上仅供参考,各地的房贷政策都不同,反正正常流程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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