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苹果授权店(非机动车罚款怎么交)
假冒苹果授权店、专营店,13家商户因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5.56万元,1家涉嫌犯罪的经营户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2021件民生案件的“铁腕”行动。截至11月2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5万人次、企业18万家,立案查处“铁拳”行动相关违法案件5726起,涉嫌犯罪案件96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1年8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苹果”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举报,结合群众日常举报,对20家涉及销售、维修苹果手机及配件的经营户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经查,13家商家在店铺牌匾、店铺上大幅张贴苹果商标,标注“授权店”、“授权维修店”等字样,并以“苹果官方渠道”、“苹果授权店”等名义向顾客宣传维修服务、销售假冒苹果配件,甚至捆绑“屏幕险”、“电池险”,使消费者混淆视听,误以为是在市场上。
上述13家商户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21年11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将上海启新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主销售假冒国际知名注册商标的系列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涉及假冒香奈儿、Hermse、BVLGARI等国际知名注册商标的饰品、服装450件,总价值人民币487.31万元。
前期,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服装经营者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商品专项行动时,查获了大量印有“香奈儿”、“Hermse”、“BVLGARI”等国际知名注册商标的珠宝、箱包、太阳镜、服装等商品。
经查,上述商品均为当事人以较低价格从批发市场购进,大幅加价后在经营场所销售牟利。经联系商标所有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由于4家经营户涉案物品价值已达到执行衔接标准,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