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城镇居民医保卡?
领取城镇居民医疗卡,可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区县医疗保险中心领取医疗保险卡。委托他人领取医疗保险卡的,应当准备领取人的身份证。
办理医保卡需到社保机构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1.被保险人到区县医疗保险中心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医疗保险费合同》;
2.被保险人应向开户银行加盖《委托银行医疗保险费合同》公章;
3、参保人携带必要的材料、《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医疗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医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应按时在银行托收账户内存足够当月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中心将停止参保。如果他们想再次参加保险,他们必须再次申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的功能如下:
1、信息记录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被保险人有独家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其号码和识别码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险卡中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医疗保险报销信息(指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费用消费信息(指消费细节和账户剩余记录)。
2、消费刷卡
持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凭医疗保险卡在指定卡结算。
3、金额查询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查询医疗保险账户的消费情况、卡内余额、医疗费用报销是否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