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的强制赎回风险(怎么避免可转债强制赎回)
一、争议概述
投资者李先生于2020年6月参与了某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2021年3月3日,他发现证券账户中不再显示该可转债,联系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得知该可转债已被强制赎回。李先生认为营业部客户经理未能及时告知其转股造成的损失,遂向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湖南调解工作站(以下简称调解工作站)申请调解,要求营业部赔偿相应损失。
二、争议的焦点
认为李先生的营业部作为服务机构,对债转股负有告知义务;但营业部认为,是否债转股是投资者自己的权利,其公司的合规要求不允许其工作人员指导客户进行具体操作。
三。调解过程
调解工作站在接待李先生时,了解到李先生已经60多岁了,对证券交易的规则并不清楚:她只是单纯地认为,既然营业部通知了债权分配,也应该通知转股,甚至想让营业部将错过的转股权恢复到证券账户。在后续核查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查看营业部日常服务记录确认,营业部客户经理在2021年2月23日得知可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条件赎回条款后,曾电话联系李先生,并提醒其可转债存在提前赎回风险,但李先生并未进行相应的转股或卖出。营业部认为其已提供了通知服务,相关公告也已在交易软件上公示,故不存在过错。
2021年3月18日,双方约定在调解工作站进行面对面调解。通过进一步交谈,调解员了解到了李先生的真实诉求:李先生看到股价不断上涨,后悔当时没有转股,无法接受机会损失,以“证券公司没有通知此事”为由,希望得到赔偿。调解员了解李小姐的心理后,重点劝说李小姐,解决她的诉求。首先,调解员打开深交所官网,详细解释了可转债赎回的诸多公告,说明可转债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并模拟了李先生当场卖出或转股可转债可以获得的收益。其次,调解员试图纠正李先生“只要有亏损就找证券公司”的错误观点,帮助他树立“买家自负”的投资理念。最后,调解员向李先生解释,由于合规风险,营业部没有明确建议其转股。通过对法律的分析和理解,调解员使李先生了解了可转债的特点和可转债的计算方法,李先生也认识到自己对可转债的风险认识不足。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李先生最终放弃了对营业部的索赔,双方纠纷顺利解决。
四。案件的揭露
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涉及证券公司的规定为第五条第二款,即“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是否符合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进行核查和评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客户参与可转债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引导客户理性、规范地参与可转债交易。”除上述规定外,《管理办法》不要求证券公司承担可转债的告知义务。但如果营业部能够在提示强制赎回风险时,帮助投资者梳理出可转债的两种操作模式,供投资者自行选择,既可以不违反合规要求,又可以
相关问答:可转债赎回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赎回指当债券触发提前赎回条件时,发行人按一定的价格,向债券持有人强制性赎回债券。投资者可在赎回登记日前选择卖出、转股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产损失。【拓展资料】可转债强赎触发价指的是在某公司某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内,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档期转股价格的130%时,该公司有资格按照债券面值加档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没有转股的可转债。可转债赎回有两种,第一是债券到期赎回,此时投资者会在其中获取不少利润。第二是可转债的强制赎回,这种赎回是可转债的价格超过转股价130%以上而导致的。一般来说,当它超过转股价130%以上,上市公司就可以对可转债发起提前赎回,强制投资人进行债转股。所以此时投资者需要多加小心。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债券,是融资的一种手段,他们发行可转债也是希望持有者转股,把债主们变为股东,不用再拿钱赎回债券。但是如果可转债上市后的涨幅超过太多,那么上市公司也只能按相关要求要进行赎回,所以这就形成了可转债的赎回。强制赎回条件:1.可转债要进入转股期,没有进入转股期是不能强制赎回的;2.当可转债的正股价连续15-20天高于转股价的130%时,会被强制赎回;3.当可转债的正股价持续约30天低于转股价的70%-80%时,会被强制赎回。赎回规则赎回条款一般又分无条件赎回(即在赎回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赎回转债)和有条件赎回,即在基准股价上涨到一定程度(通常为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高于转股价格130%-200%),发行人有权行使赎回权。根据规定,发行人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条件时,发行人可赎回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但若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行使赎回权。相关问答:可转债强制赎回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转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化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具备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的债券收益,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分红和流动性溢价的收益。
债券特征 可转债每年承诺付息,到期后发行公司会在面值之上进行赎回。单可转债的利率远低于纯债利率。股权特征 每个可转债都有一个转股价,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转股,将可转债转化成股票,分享股票上涨的收益。衍生期权 可转债有以下几种衍生期权。下调转股价的权利。当可转债的正股长期低于转股价约定的价格时,可以对转股价进行下调。一般来讲,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的正股价格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时候,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下调转股价格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提前赎回的权利。为了保护发行人的利益,可转债一般具有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将在满足赎回条 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赎回公告将载明赎回的条件、程序、 价格、付款方法、起止时间等内容。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一定数额时。
如果上市公司公告要强赎可转债,那说明了该公司的可转债已经满足了转债条款,公司决定采取强赎的方式,倒逼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这对于低于债券面值130%的购入者来说都是能赚到钱的,也是好事。但若是追高买入的朋友,很可能就面临着亏钱的情况。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凯龙转债是目前债券中价格最高的一只,债券价格366元。
正常来讲,凯龙转债正股价已经达到了转股价的1.3倍即8.8元了,而且超过了15个交易日,可以进行强赎操作了,但是公司并没有选择强赎。
假设明天开始强赎,以现价购买的投资者转股会不会亏钱呢?
我们按照一手可转债来计算,面值100*10=1000元。这1000元是面值,10张可转债。1000元面值时,可以转股1000/6.77=147.7股,我们取整147股。现在十张可转债已经炒作到了3660元,转股时并不会因为债券价格从1000元到了3660元而可以多转股数,还是147股。这147股目前的价格10.46元,转股后每股你可以赚取10.46-6.77=3.69元的差价。那么147股你可以赚取147*3.69=542元的差价。
1000的面值,你花了3660元高价买的,中间差价2660元。转股后你可以赚取542元的溢价,总计来说你要亏损2660-542=2058元。
想想看,这笔投资已经是非常不值得了。笔者认为正股价格超过转股价的1.3倍时,转股溢价率超过30%时,就不应该在做买入操作了。债券价格的合理投资价值区间应该在100~110元之间,超过了这个区间,债券的属性就不强了,风险也就比较大了。像凯龙转债目前的价格,就是在博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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