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乘车发生意外,乘车意外险赔付吗?
购买乘车意外险,在乘车途中发生事故,保险不予赔偿。
乘车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事故死亡的火车、船舶、车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按照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船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支付死亡保险金,终止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也就是说,乘车事故保险的索赔责任范围是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死亡、残疾等医疗费用。如果乘客不在车里,如在途中或计划出去赶火车,则不属于公交事故保险的保证范围,只有在公交过程中才能解决索赔。有下列情况之一,保险公司不负给付医疗津贴或保险金的责任:
1.因疾病、自杀、斗殴或犯罪行为而死亡或受伤的。
2.失踪者(但因车辆失事或事故而失踪者,不受此限制,应当依法支付)。
3.因无票爬车、跳车而死亡或受伤者。
4.有欺诈行为试图骗取保险金或医疗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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