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项提升课计入其他收益的几种情形(会计专项提升课计入其他收益的几种情形)
[会计知识]
1.小微企业符合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条件时,应如何核算?
答:小微企业符合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条件时,应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将相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入”科目。
2.企业应如何核算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答:对当期直接减征或免征的增值税,企业应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免征)”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3.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答: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计入“管理费”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按规定收取的奖励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