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委托贷款(公司为什么要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由商业银行(受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和利率发放、使用和回收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中,委托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委托人不能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中承担受托人的角色。
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在具体委托贷款业务操作中,商业银行、委托人和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一致后,三方应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规定了贷款的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明确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业银行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中,不能代表委托人确定借款人,参与委托人贷款决策,不能代表委托人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不能代表借款人确定担保人,不能代表借款人垫付资金偿还委托贷款,不能以信贷、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承接委托贷款,不能为委托贷款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不能签订其他改变委托贷款业务性质的合同或协议,不能代表委托人承担其他风险。
以上是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内涵和操作流程。各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并根据实施细则开展相关业务。
相关问答:委托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委托贷款的概念:
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解析:
即A给B钱,有2种方法,一种是A委托银行放贷款,银行找到B,银行收取中间业务费和账户管理费,A拿到高于银行的利息,B拿到钱。另一种是AB委托银行成为中介人以使借贷合法化,银行收个手续费,A拿到协定利息,B拿到钱。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利率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了(0.9,1.7),即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的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1.7,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人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浮动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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