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办低保要的证件材料有:1、申请书;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3、收人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属单位的劳资人事部依照市民政局一致规定的形式填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出示由管理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限、标准的证明;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
4、有关证明材料:在劳动就业年纪(男十六一六十周岁,女十六—五十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者,需出示就业(求职)情况证明;残疾人士需出示残疾证;家中夫妇两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是外地户口的,需出示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儿女的,同时出示儿女的户口证明;夫妻离婚的需出示离婚证或是离婚判决(调解)书;民政部门表示要出示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