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新军转干部及引进的高技术人才除外)。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担保。
4.借款人及其配偶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大量其他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产为一手商品房(非二手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还款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
贷款额度:
1.如果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家庭中唯一的房屋,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总价的70%,评估价的60%,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
2.如果家庭有两套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买房产总价的40%;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提供给已经拥有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
3.借款人单方面在郑州缴纳公积金的,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在郑州缴纳公积金的,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45万元。
4.具体贷款金额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和家庭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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