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2021缴存上限(北京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上限)
1.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又称“新年度清查核实”,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二。住房公积金年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3.单位什么时候办理新年盘点核查?
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6月份公积金归集后,于7月31日前(归集单位应于7月前)完成新一年度的清查核实工作。处于延期状态的单元也应该处理它。
四。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缴存比例是多少?
2021住房公积金年缴存比例仍为5%-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确定,无需提供材料和审批。
5.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2021年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2320元。
6.职工的缴存基数怎么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1年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总额除以12。2021年新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为当月工资。
特别说明:2020年职工在缴费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缴费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示例:
1.员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参加工作,加入A公司,2021年4月,A公司发放其工资6000元时,A公司为A公司增加4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为6000元。2021年A公司核定住房公积金新年度库存时,A公司基数仍为6000元。
2.员工B于2021年5月18日调入B公司,B公司于2021年5月支付其工资8000元,故B公司应在5月份为B公司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8000元。2021年B公司核定住房公积金新年度库存时,B公司的基数还是8000元。
3.员工C于2020年8月入职C公司,2020年8月至12月月薪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C公司发的年终奖1万元。C公司在办理2021年住房公积金新年度清查时,C公司的缴存基数应为(5000 * 5万)/5=7000元。
七、单位申请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有几个渠道?
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 Beijing . gov.cn/CSI biz/);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http://gjj.beijing.gov.cn/)办理;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任意管理部门或银行代理网点办理。为了简化这项工作的办理流程,建议使用社保渠道进行合并。具体流程见(3358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 300666/11011413/index . html)或观看视频了解。
八、如何办理新年盘点核销?
具体流程见《单位为职工进行新年住房公积金清查核实情况详解》(网址:http://gjj . Beijing . gov.cn/web/zw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8/index . html)。或者观看新年盘点操作演示视频(网址:http://gjj . Beijing . gov.cn/web/zww5/1748386/202106 knqxcgw/SPXJ/1102208/index . html)。
九。如何在网上查询新一年的库存是否已经审核成功?
登录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公积金-新年盘点
单位的新年度清查,以6月份本单位实缴人员为依据进行核定。如果已经完成了新年盘点验证,但是还没有进行7月份的增、减、汇缴,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左侧点击公积金-新年盘点验证,在历史新年盘点信息中点击提取。提现成功后,可以重新申请新一年的库存核查。
XI。发现年货库存无法提现怎么办?
如果单位在新年度清查核实完成后7月份有过增减汇,无法办理支取,可以通过网商平台的“调整存款金额”和“变更单位信息”功能进行调整。有两种情况:
1.存款基数输入错误,可以调整。
登录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汇缴-调整缴存额-单次调整,输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并提交。
特别提示:缴存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为每个职工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调整一次。如果单位为同一员工多次调整缴存基数,需要到管理部柜台或委托银行代理处办理。
2.保证金比例输入有误,可以调整。
登录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公司信息管理-公司信息变更,点击右侧公司缴存比例变更。
据自身情况在5%-12%自行选择缴存比例后,点击“确认”后提交即可。十二、如果单位未及时发现跨年清册录入失误,导致为职工多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1.为职工多缴,可申请退回
单位申请将多缴的款项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0)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2.为职工少缴,应及时补缴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正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其办理差额补缴。
网上申报时,“补缴类型”应选择“差额补缴”,录入补缴信息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即可。柜台办理时,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7)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选择托收方式缴款的,托收日自动托收完成补缴;未选择托收方式缴款的,单位还可通过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进行缴款。
十三、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共四种,分别为委托银行收款(简称“托收”)、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现金。
1.使用“托收”方式缴存(推荐使用)
企业在开办及银行开立账户时,e窗通平台同步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推送至公积金中心,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单位还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托收登记。点击单位网上业务平台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委托收款缴款】,填写委托收款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银行在单位选定的托收日自动完成托收缴款,无需单位现场办理。
2.使用“转账支票”方式缴存
单位经办人可携带转账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3.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银行汇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提交后点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开户行网银或柜台向《银行汇款缴款通知单》中显示的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完成缴款。
4.使用“现金”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按钮,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现金缴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选择完毕后,“中心账户名称”和“中心收款账户”自动显示数据,提交后点击。单位携带现金和《现金缴款通知单》在3个工作日内到所选的收款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现金缴款。
提示:现金缴款只能到选定的收款银行柜台存入,不能通过网银办理。例如:《现金缴款通知单》中显示的银行是交通银行,那么只能到交通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存入现金。
十四、缴存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可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为职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可通过网上或柜台办理。单位应提交《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1)和《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12)。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由2/3以上职工在《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中签字,同意单位申请降比或缓缴。所属管理部对单位申请的降比或缓缴事项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柜台领取审核结果或申请邮寄送达。
特别提示:
1.单位如申请自2021年7月起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后办理。
2.降比和缓缴申请经审批后生效,有效期到下一年6月底。
3.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不办理此项业务。单位应到所属的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