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面的零钱(零钱明细能查是谁吗)
妈妈的微信钱包
被算作女儿的财产
2019年,女儿因借款合同纠纷成为法院执行人。因为王女士微信钱包绑定的银行卡是女儿的,所以母亲微信钱包里的6799.37元也被列为女儿的可执行财产。
对此,王女士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她想到自己年近八旬,不熟悉微信等移动社交软件的使用,于是微信钱包由女儿操作绑定银行卡。
法院:妈妈的微信红包收入
不是女儿的财产。
故法院判决不能执行原告王女士微信中女儿名下财付通账户内的资金。
法官的陈述
微信钱包里的钱归谁所有?
前海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微信钱包存在资金归属争议。
有一种观点认为,银行卡的持有人应当被视为拥有资金的所有权。现实中,子女为父母的微信绑定银行卡的情况很多。
法官表示,综合审查本案证据,确认争议微信钱包内的资金不属于绑定的银行卡持有人,支持母亲的执行异议。
当本案微信钱包绑定的涉案银行卡所有人与微信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如何判断微信钱包内资金的实际归属,对类似案件确定微信钱包内资金归属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