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调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5月27日,西湖市场监管所接到马女士电话投诉,辖区内一家健身房转让健身卡收取高额费用。5月30日上午,西湖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董波带领执法人员到健身房了解情况。据健身房负责人介绍,健身房转让健身卡收费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购买健身卡时有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店内空白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的转让健身卡收费条款。随后,西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马女士,了解真相,了解双方是否签订了服务合同,是否知道服务合同中有转让健身卡的收费条款。马女士称从未签订过服务合同。随后,西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商家出示投诉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健身房工作人员没有发现有服务合同。据该负责人介绍,合同肯定是签了,但因为办卡时间长,需要时间去了解。商家负责人同意第二天上午给予明确答复。5月31日上午,董波联系该业务负责人,对方称办卡时间长签订的服务合同可能丢失,暂时无法提供服务合同。经过董波和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面对马女士送来的锦旗,毛振波表示,锦旗不仅代表着消费者对我们工作的感谢,更代表着一种肯定,一种责任。我们将继续坚持诚信、高效、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把工作做得更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消费市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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