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法院失信名单还到处撒谎借钱(个人失信行为案例)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15 07:18:21

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对冒充他人身份参加诉讼的林某某罚款2万元,并将林某某涉嫌虚假诉讼、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几年前,林某某通过网络伪造了一个名为“邓某”的身份证。2019年11月,他与廖某向借款65万元,用于投资经营活动。因借款一直未还,2021年11月,魏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法院委托,普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了相关调解。在调解阶段,林某某谎称没带身份证,以书面形式向调解员确认了“邓某”的身份信息,并在“邓某”身份信息查询表上进行了确认。最终,林某某以“邓某”的名义与牟伟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魏某以被告廖某、邓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认的给付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了林冒名顶替的线索。林某某还向案件执行人交代,她冒充“邓某”借钱、参与诉讼,是怕造成更大影响。“林以伪造身份参加诉讼,不仅侵害了冒名顶替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影响和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周勇说。

据介绍,今后,普陀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案件甄别、防范和源头控制机制,严把案件入口、事实和出口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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