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贷款逾期(银行贷款逾期被执行如何解决)
2021年7月24日,四川省隆昌市郑女士准备按揭买房。她查询征信时,被一条“不良记录”惊呆了:征信记录显示,她在广东某银行的贷款还了一万多元,已经逾期。
"很明显,贷款已经全部结清了。"在郑女士看来,这种“不良信用”降低了她的社会信用,损害了她的名誉。
为此,她多次与银行沟通,要求修改不良信用记录,但始终没有通过审核。于是,郑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已还清,征信报告显示仍逾期。
日前,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纠纷案。原告郑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原告不良信用记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3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知2015年12月,被告(广东某银行)与案外人(上海某网贷平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网络小额借贷业务合作,推出网络小额借贷产品。网贷公司筛选并推荐客户给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直接发放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在还款阶段,网贷公司收取借款人每期应付本息,借款人向网贷公司偿还每期本息,网贷公司再向网贷公司支付贷款。
2016年12月7日,原告通过网贷公司与被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原告借给被告23000元,借款期限24个月,即2017年1月12日至2018年12月12日。
银行发放贷款后,原告于2020年10月30日向网贷公司还清了贷款。贷款已经在网贷平台结清,但原告最新的征信记录显示,贷款仍逾期7个多月,尚有1万多元未还。
为什么银行拒绝修改不良信用记录?
既然原告已经偿还了全部借款,为什么还显示余额逾期?
要求银行消除不良信用信息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基本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有义务通过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如实报送各类贷款客户逾期还款信息。但本案原告郑女士作为借款人,已于2020年10月30日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不再存在逾期还款的事实。银行本应更正郑女士逾期还款信息,但银行至今未予更正,损害了原告的社会信用,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消除原告错误的不良信用记录,法院应予支持。
至于网贷公司未能收取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及时支付给银行,属于网贷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得与借款人对抗。因银行的错误行为,郑女士产生律师费损失3000元,应由银行承担。
综上,隆昌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消除原告自2020年11月以来的不良还款信用记录;并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原告律师费3000元。
法官点评:珍惜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用信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人信用报告作为消费者享受各种金融服务必不可少的“经济身份证”,几乎已经渗透到所有重大的经济金融活动中。
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影响:比如贷款申请,旅游就业,
所以法官提醒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房贷、车贷等。不得逾期或未偿还;信用卡消费要量力而行,避免因无力偿还欠款而产生不良记录;如果为他人担保,要多了解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以免影响个人征信。同时,要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身份信息,防止他人冒用身份办理业务,产生金融债务。
相关问答:
相关问答:打征信要不要先把信用卡还清?为什么?
去打征信不需要把信用卡还清。
首先,你使用信用卡时,征信上肯定是信用卡使用的消费记录,有的人是分期还款,有的人是最低还款,只要没逾期,没必要把信用卡还清。
第二,如果是产生逾期的信用卡,其实你只要去把逾期处理了就可以。跟打征信没多大关系,因为征信不可能及时更新,只要你有还款凭证,就足以证明你征信无当前逾期。
第三,打征信也分两种,第一种是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征信报告(纸质版本),自动服务器打印的,带上身份证就可以打印详情的征信报告。
第二种就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简版征信(电子版本),注册过账号的就直接登录,没注册过的,就先注册一个账户,再进行登录,一般在24小时内都可以出来征信报告。
总之,其实打征信报告没那么多条件和讲究,除非你去申请贷款,这时候你可以凭信用卡还款凭证,就足以证明你没有逾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