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保险的主要保障范围是什么?
工伤事故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也被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二)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工伤事故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一般由单位支付,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综合保险,都必须包括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伤残疾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16个月,六级残疾14个月;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每月发放残疾津贴,五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责任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