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隆洪诚判决(2021年中裕鼎鑫案件判决)
被告人闫进X,中龙鸿程(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团队经理。
被告人裴春X,中龙鸿程(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团队经理。
被告人林贤X,中龙鸿程(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人员。
被告人闫进X、佩春X、林贤X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15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田法律提示:从犯坦白从轻处罚全撤案=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大概率缓刑】
在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林先x家属代为支付人民币25万元。
【田露提示:法庭将彻底退出认罪从犯=酌情,以从轻或减轻的态度看待法庭,可以有缓刑】
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闫金的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10万元。
【田法律提示:从犯认罪认罚,补缴赔偿不足=最高可判3年不缓刑】
被告人裴春X退赔人民币558145.52元,现予以立案。
1.给三个人从犯的地位。鉴于被告人闫进X、裴春X、林贤X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三人对情节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3.不同的是,被告人林贤X在公诉前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庭审阶段,被告人裴春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闫金X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综上,本院对被告人闫金X、裴春X、林贤X减轻处罚,对被告人裴春X、林贤X适用缓刑,继续追缴被告人闫金X的违法所得,在案赃款一并处理。
一审法院判决”
1.被告人闫金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裴春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3.被告人林贤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判令被告人闫金X继续偿还违法所得,退还投资人。
5.已登记的908,145.52元将返还投资者。
他们都是从犯,都认罪了,都认罪了,都受到了惩罚。第三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完全撤回,最低刑期缓期执行。第二被告人完全退审,法院酌情加重半年刑期,也可以判缓刑(但庭审中延期判决赔偿的概率很不稳定,田律师之前就提醒过。朝阳法院举例说明法院是完全撤诉还是判法院实刑)。第三被告部分退赔与否。如果对于一般的业务员和团队经理来说,哪种量刑情节最有利于减轻处罚?我觉得这已经不是问题了:退回所有款项是违法的。
俗话说,君子以待,小人以待,做事情一定要走正道,当机立断。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田律师苦口婆心地建议,如果你不是从犯,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把违法款项全部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