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贷款漯河农商行被罚(中国银行清远分行行长)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21 07:38:20

根据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项第六点《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项第一点,中国银监会清远监管分局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罚款共计40万元;给李一个警告。

经查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清远监管分局于2021年9月18日出具了《关于李任职资格的批复》(保字[2021]87号),核准李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支行行长

官网显示,2017年6月20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01551.HK)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642个,员工13,381人,注册资本980,826.8539万元。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03010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03010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乃至终身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乃至终身从事银行工作。

以下为原文:

相关问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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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种类与额度
第三章贷款条件、用途、金额与期限
第四章贷款利率、计结息、收费与核算
第五章贷款流程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XX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不包括表外授信业务。
第四条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分类管理,需要单独管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品种,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产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已有专项产品管理制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品种,应同时执行本办法和专项产品管理制度,二者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七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遵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八条第九条流动资金贷款应符合XX银行有关区域、行业及产品品种限额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十条第二章贷款种类与额度
第一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贸易融资类和法人账户透支等产品品种。第一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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