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房贷,银行会怎么处理(银行拒绝房贷怎么办)
房子是每个家庭的户主。买房的时候,尤其是贷款买房的时候,还是要评估一下自己的实力。尤其是收入不稳定的,需要注意,尽量不要乱动房贷。
不行,不让你买房,不让你断供,不让你还房贷,也很麻烦。毕竟你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按照合同,不还银行钱,反正自己都亏了。
买房,还是要衡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再行动。不,Xi安有个人还不起房贷。他已经断货半年了。而银行却相当任性,想出了三个点子供选择。
首先是银行起诉到法院,然后是司法拍卖行,银行收回所欠的钱,多余的要归还。
第二,将贷款期限由之前的20年延长至30年,以减轻每月还款压力。
第三,把房子租出去,集资还贷,减轻每个月还贷的压力。
最后银行还说决定权在贷款人手中。请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银行的做法无可厚非,有其可取之处,没有把人逼死,也没有把人逼上绝路。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个人觉得还是先把房子租出去比较好,先缓解还贷压力,等以后再说。如果房子被司法机关拍卖,那就真的空了,延长抵押时间也不可取。但是目前压力并没有解除,只有把房子租出去才能缓解目前的困境。
相关问答:银行贷款合同没给我怎么办?
双方协商处理,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必须要给的。对方不提供,可以起诉对方。《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