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管辖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22 05:22:16

说到诉讼,很多人都知道“原告是被告”这一基本的属地管辖原则。虽然民间借贷纠纷也遵循这个原则,但有原则就有例外。当贷款人考虑诉讼成本,不愿意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时,是否可行?这就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属地管辖法院的确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通过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借款协议或者借据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比如在贷款人所在地或者借款人所在地的约定。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但约定的法院必须是争议实际发生地的法院,例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且不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否则约定无效。此时应根据双方没有约定管辖的事实来确定管辖法院。

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被告的所在地,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公民以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注册地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为双方在借款协议或借据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通过补偿协议确定。双方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出借人和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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