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是什么?
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是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后,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人索取相应的赔偿;
2.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不得向被保险人支付额外的经济利益。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保险赔偿金额按照保险合同赔偿,并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给予被保险人全额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的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收入,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也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适用;
2.保险金额不得超值,保险金额按依据计算;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受法律和保险合同的限制。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的意义如下:
1.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及时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对于保险公司,其权益也受损失赔偿限额的保护。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在损失赔偿原则中,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损失总额,有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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