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吗?
黑龙江省公积金可申请异地贷款。
黑龙江省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各市(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相互认可和转移。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存款和贷款证明,并协助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借款人存款账户和个人信息的变化。
以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1.市民需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申请异地贷款时,正常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 市民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有能力按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
4. 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或首付;
5. 具有购房能力,并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无房屋总价的,必须保留《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6. 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