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保单贷款(保单贷款后保单失效了)
过去几年,保险公司、银行、P2P、网贷机构发明的“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完成了一个从狂欢到没落的短暂周期。随着P2P的整顿和关闭,这种模式只剩下少数持牌机构。但在实践中,个别保险机构和银行并没有走向合规透明,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在信用贷款上搭售保证保险,综合费率水平已大大超出监管红线。
太平洋保险在信用保证保险强制搭售的模式上再次“创新”。
近日,有投诉人向贾凯财经反映,其父亲在太平洋保险业务员的游说下,办理了一笔保单贷款,本金25万元,期限36个月,每月还款9816元,由上海银行出资。
但投诉用户表示,业务员在办理贷款时并未明确告知费用中包含保险费。当借款人在2021年9月初收到第一份每月还款账单时,才发现每月还款明细为:本金6367.85元,利息1222.92元,CPIC保费2225元。
也就是说,中国太保这笔贷款的实际投资人为上海银行,中国太保为借款人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25.75万元,月费率为0.8641%。借款人还款清单显示,首月支付的综合费用为3448元,其中保费占本金的35%,银行收取的利息占首月本金的19%。
根据测算,该笔贷款综合利率为24.06%;如果扣除保费,这家贷款银行实际收取的利率是5.87%。从综合贷款率来看,这笔贷款虽然在监管红线上限之下,但并未超标。但银行贷款年利率不到6%,太平洋年溢价率18%。很难不让人怀疑银行和保险机构以保费的名义联合推高借贷成本。
太平洋财险官网显示,贷款保险产品(泰翔贷)分为保单贷款、业主贷款、业主贷款、抵押贷款、精英贷款。
太平洋财险2020年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其保障型保险账面余额为97.5亿元,占全部保费的52%,同比增长38%。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中国太保的保证保险账面余额分别为38.92亿元和70.72亿元。
借款人告诉贾凯财经,已经还了4个月,但实际上本金只有27336元,利息和保费高达12664元,占本金的46%。他认为业务员之前隐瞒了保险费等贷款费用,要求提前结算。然而,CPIC销售人员告诉他,他必须为提前结算支付1.5%的违约金。
业务员还诱导借款人说可以先还完6期,再还10多万的贷款。当借款人询问会有什么后果时,CPIC业务员表示,前三个月每天都会有催收电话,忍住就没事了。一年之内银行会起诉,你去打官司就说没钱还了。
当借款人质疑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时,CPIC业务员表示,征信会显示赔付,即贷款逾期后,由保险公司代替借款人还款。
为了让借款人偿还6个月的贷款,CPIC的销售人员不遗余力地游说。他甚至骗借款人说半年后可以申请破产,通过走救济程序,可以减少部分贷款。
借款人表示,CPIC推销员在录音中诱导借款人“逾期”甚至“破产”,以逃避债务。
贷款行业一个众所周知的操作是,为了避免业务员和借款人串通,很多金融机构规定借款人必须还款6个月以上,业务员才能拿提成。也许这就是上述CPIC推销员拼命游说借款人达半年之久的原因。问题是,太平洋保险业务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是什么,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
更离谱的是,在借款人向河南当地银保监管部门和太平洋保险分公司投诉后,太平洋保险回复借款人说,他们不知道业务员的上述言论,业务员不能代表公司,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借款人质疑,如果业务员不代表公司,贷款的时候代表谁?
保证保险旨在为有贷款需求但缺乏担保或抵押的个人提供信用增级和风险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保证保险明显被太平洋保险这样的机构惯坏了。
首先,从风险识别和防控的角度,太平洋保险的借款人及其子女均有CPIC的保单,其申请的保单贷款已经有一定的增信措施,不需要购买信用保证保险。但业务员诱骗客户在贷款中搭售保证保险,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提高到24%。
事实上,近两年来,监管一直在发文规范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去年5月,银监会颁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针对保证保险费率过高的问题,提出消费者能够承受的经营原则。
2020年9月至10月,北京银保监局、上海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等地方监管机构陆续发布贷款保证保险消费提示,呼吁个人贷款理性投保、合法维权。
今年年初,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了光大银行违规展业情况,包括光大银行某财产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用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搭售保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